11月1日,台湾高雄“城中城”大火行政调查小组公布了工务局、消防局惩处名单,其中消防局9人、工务局13人被惩处。据南都此前报道,10月14日凌晨2时54分,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发生大火,并造成46人死亡,43人受伤。
据台媒消息,消防局公布惩处9人,包含专门委员、大队长、科长、组长、分队长及相关承办人员等,予以记大过1次至记过1次的惩处,主管人员则调离为非主管职位。
工务局惩处4人,包含前任处长、现任处长、课长及工程员等,予以记大过1次至申诫2次的惩处;其中,除今年9月起由养工处调至建管处的现任处长外,主管人员皆调离主管职位。
根据高雄市建管处资料,高雄“城中城”大楼1981年完工,屋龄40年,是地上12楼、地下2楼的商办大楼,原本并未规划住家。商圈转移后,许多所有权人将大楼隔成住家、套房出租,总户数达120多户,大多老弱妇孺及经济弱势人士居住。
11月1日,工务局称,对于“城中城”大火事件已深切检讨,未来8层以上未达16层,且建筑物高度未达50公尺的集合住宅,自2023年1月1日起,皆应依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规定,并预告将规划“高雄市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等。
采写:南都记者 杨苓妍
上一篇:南非举行地方政府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