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罚款5000元以上公民可申请听证 新规下月起施行》
中原网讯(记者 李娜)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行政执法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到上条规定的数额;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等。
《办法》指出,听证人员由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
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要求或者放弃听证;申请延期听证、回避;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进行陈述、申辩、举证和质证;核对、补正听证笔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依法作出决定。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给予更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