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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一顶头盔的事,他却“放飞自我”,“作”进了拘留所……

文章来源:https://www.mqhnzz.com 发布时间:2022-08-01

面对执法人员正常执法

大家应予以主动配合

但有的人

法制观念淡薄、无视交通规则

居然还阻碍执法.......

不戴头盔被拦,他踢踹民警!

7月28日8时,正值早高峰岗,民警在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与太白西路交叉口红绿灯处执勤,刘某泳驾驶二轮车未戴头盔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劝导。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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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泳非但不配合

还态度恶劣

踢踹执勤民警

民警当场控制住刘某泳

并将其带到建东派出所

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驾驶人刘某泳被处500元罚款 ,由建东派出所将被处罚人送往贺州市拘留所执行十日拘留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拒检冲卡撞护栏,抓了!

7月27日凌晨1时许,驾驶人刘某赐在贺州大道(城市快速路)被执勤民警拦截后,拒绝配合检查,冲卡后逃逸撞上道路护栏逆行,随即逃离现场。

事故现场 事故逃逸

经查证,刘某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久后,刘某赐被交警部门抓获归案。

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刘某赐逆行、肇事逃逸、不服从交警指挥 三条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合计罚款1500元,扣9分,赔款护栏费用2400元 。

此案涉嫌阻碍执法,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示

阻碍交警执法,是对法律的蔑视、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警察执法权威的挑战。这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严重的甚至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刑事犯罪。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主动配合支持民警执法

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内容来源:贺州交警

来源: 广西交警微发布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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