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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等22个行业可缓缴医保费

文章来源:https://www.mqhnzz.com 发布时间:2022-06-05

导报讯 (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夏一保)6月1日,厦门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对厦门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22个困难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国家、省、市如有新增困难行业参照执行。

在厦门市注册并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2022年6月至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可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在缓缴期限内每月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https://etax.xiamen.chinatax.gov.cn)申报当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确认是否申请缓缴。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按规定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发布于: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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