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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来了!官方通报“因发朋友圈被开除”事件

文章来源:http://www.mqhnzz.com 发布时间:2022-04-24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

自述因为上午发朋友圈

“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

当天下午就与评论这条朋友圈的同事

一起被公司开除,

在网络引发热议。

23日,河南睢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开除员工一事调查与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2年4月21日15时,张某、彭某到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被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开除,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

张某、彭某自2022年2月19日

到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入职,

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彭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

展开剩余82%

开除两人时已将工资进行结算。

在调查取证后,22日13时,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限期支付张某、彭某自入职起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已于22日15时将两人经济赔偿金支付到位,监察大队将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通报截图 

朋友圈发“羡慕按时发工资”被开除,

企业是否违法?

22日,澎湃新闻对该事件

进行了核实确认。

涉事公司睢县康宁医养中心一名李姓工作人员称,

当事员工处于试用期阶段,

通报中所写的

“朋友圈乱发,予以开除”

是“找个理由,为了照顾当事人的面子”。  

对此,北京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继泉律师向中新财经分析称,上述用人单位如仅因员工发朋友圈而辞退员工,这一行为“涉嫌违法,因为两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

因员工专业水平问题辞退员工,

企业该怎么做?  

涉事公司睢县康宁医养中心

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称,

当事员工被开除实际是因为

当事员工专业水平没达标、

不服从公司管理、顶撞管理层。  

对此,当事人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她和另一名开除员工已与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她表示自己有护士资格证、并在其他医院工作过五六年,不认可公司“专业水平不合格”的说法,希望公司拿出证据,“如果他们拿不出来证据,我有权利去起诉他们”。

当事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截图。  

李继泉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如因员工专业水平问题辞退员工,则需要提供合同和员工不符合职业需求的证据。  

工资没有按时发放,

算不算是拖欠工资?

睢县康宁医养中心李姓工作人员

还表示,

工资“没有拖欠、是没有按时”发放工资。  

对于工资情况,当事人表示在二月十几号开始在上述公司上班,四月二十一号被辞退,四月十号发了二月十几号到二月底的800元工资,并且没有提及试用期情况。  

李继泉律师告诉中新财经,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就是拖欠工资的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涉嫌违法。《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若认为被违法违规辞退,

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

随着事件在网络不断发酵,

不少网友建议当事人采取仲裁手段,

当事人回复网友称“准备去”。  

李继泉律师表示,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辞退,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2N)。

劳动者遇企业拖欠工资,

可如何维权?

李继泉律师介绍,

劳动者如遇拖欠工资的情况,

有三种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自行协商或拨打政府热线;

●二是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

●三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向用人单位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用人单位于XX日之前支付拖欠的工资。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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