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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李豁子离婚》的文化意义

文章来源:https://www.mqhnzz.com 发布时间:2021-03-03

《李豁子离婚》的文化意义


夏冠洲


      文化积淀深厚的河南也是我国一个戏曲大省,流行的剧种当以十计,其中豫剧、曲剧和越调影响最大,豫剧更属北方最大的一个地方戏种,在全国剧团数量和拥有观众的人数,可能都仅次于国粹京剧。河南戏曲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它与现实生活,特别是农村生活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为基层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由于它贴近生活,唱腔灵活多变,唱词通俗易懂,没有更多固定的表演程式,所以在表演传统古装戏的同时,也能够比较轻松自由地表现现代生活。这就是河南戏曲现实题材剧目最众多,生活气息浓厚,表演也较自然不隔,因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著名的豫剧《朝阳沟》,在表演上,显然就比同时出现的那批现代京剧更生活化一些。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河南戏曲艺人就开始尝试反映现实题材的剧目了,可惜完整保留下来的文本不多。创作于上个世纪20、30年代的南阳大调曲子《李豁子离婚》(下简称《离婚》),就是其中一出颇有特色、在民间影响很大的剧目。


     《离婚》自上个世纪80年代被挖掘整理出来,经过重排上演之后,通过音像资料等现代手段的广为传播,在社会上,特别在河南省及其周边省份喜爱曲剧的基层观众中受到热烈的欢迎,真称得上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这出短剧,从艺术上看似乎并不很成熟,人物、剧情都很简单,手法也比较单调,诸多现代的戏剧表演元素尚没有真正容纳进去。


       剧中故事情节和戏剧冲突,特别是诸多生活细节基本上还是通过人物大段叙述性的演唱,而不是通过场景转换,通过不同角色人物的具体表演展示出来。这一情况,反映出这个时期南阳大调曲子和全国许多地方戏曲一样,正经历着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即从原来流行于民间,由一两个人说唱表演的民间曲艺形式,向分出不同角色行当,分出若干场次进行表演的戏剧形式过渡的阶段。例如剧本开头程县长一段唱:“大清气数尽,神州起风云……有一位年轻媳妇本姓孙……”,类似说唱艺人的开场白,引出故事人物;他在剧本结尾以演唱艺人的口吻又唱道:“唱到此处到一段,我唱的取名就叫《李豁子离婚》”,宣告表演结束,都分明是常见的曲艺形式的老套路。尤其是《离婚》的几个续集,如《李豁子开店》、《李豁子告状》等,更是退回到纯曲艺的原始状态了,全部变成由表演者一个人以第三人称(或者临时模仿不同的人物角色)的口吻,把故事从头至尾地演唱下来。这出戏体现了南阳大调曲子经过多年演变,开始向戏剧发展的过渡性特征,保留着不少曲艺表演的痕迹。这一点,自然有其特殊的文本价值和特有的艺术情趣,因而具有戏曲艺术形成发展史的意义和研究价值。


      但是如果我们抛开这一点,把它视为一出戏剧来看待,就会发现,它在艺术表现上还存在着诸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显得单调、笨拙,没有表现出人物性格发展变化的具体曲折过程,艺术表现力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尽管如此,这出戏仍然受到观众的喜爱,甚至成为不少文艺晚会上的保留节目。李豁子一时成为了人们议论,甚至喜爱的戏剧形象。便是在我工作生活多年的边远地区新疆,《离婚》也拥有人数可观的喜爱它的河南籍观众。一出尘封半个多世纪的老戏,艺术上存在着明显的夹生现象,过去难登大雅之堂的民间短戏,却受到当下观众如此热烈的欢迎,从南阳演到郑州,演到全国,这种艺术现象很值得我们去研究、探讨。这里主要就它的文本,做一些粗浅的文化学分析。


      《离婚》作为民间艺人创作于20世纪30年代的剧作,免不了其中也掺杂了一些传统旧观念的糟粕:如歧视戏曲演员(贬斥为“戏子”)、不加具体分析地一概反对婚外情,还有对人物外形的自然主义描写,几个续集中大团圆结局的蛇足俗套等等,都在剧本有所流露,这是剧本思想艺术上不容忽视的缺陷。


作者简介:夏冠洲,作家、文艺评论家、书画家。河南省淅川县人,生于洛阳,新疆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发表各类文字500余万字。主要著作有:《新疆当代文学史》、《用笔思想的作家--王蒙》、论文集《文学视野中的文化穿透》、《远古的回声》和《文学与地域文化》,长篇历史文化小说《古刹潜龙》、《岑参》、《李白仗剑西域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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