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张倩楠
编辑 | 翟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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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简称《意见》)。2021年11月23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将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奖惩联动,严防以生态修复之名来行开发之实。
如何防止不良企业以生态修复为名大搞开发?周远波指出,这种情况在一些地区、一些企业确实存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新工作,一方面,需要政策激励,精准施策,努力打通堵点,解决难点,增强社会资本投入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要明确政策底线,强化底线思维和管控措施,防范各方面的风险。
展开剩余71%对此,《意见》强调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周远波表示,发挥政府规划管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作用,统一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严禁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严禁突破耕地保护和生态红线,严禁各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在耕地保护上,明确要求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要求加强督察和执法,全程全面依法监管,严格规范行为,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奖惩联动,严防以生态修复之名来行开发之实。对修复过程中涉及地理、生态、生物等方面敏感信息的采集、处置和使用,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周远波表示。
此外,周远波介绍,《意见》在具体工作安排上也做好制度设计。比如,在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涉及的废弃土石料的利用;在河道疏浚中涉及的淤泥、泥沙等利用方面的政策问题,《意见》都从合理性、规范性和操作性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总之,在生态修复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保护红线、守住底线,无论以什么名义,凡属违法,都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周远波说。
《意见》此次提出,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以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这是出于何种考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总经济师杨超介绍,早在2020年,国家发改委和自然资源部就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称“双重”规划。在“双重”规划当中明确提出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和法律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相关的产业开发。
杨超称,基于“双重”规划中有关生态产业用地的政策,这次《意见》进一步表述为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以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这既是对以往用地政策的延续,也是结合生态保护修复实践进行了适当的拓展。“《意见》提出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利用较少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路径。这条规定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明确产权激励措施,保障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杨超表示。
此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郝雁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投入量大、周期长、见效慢,但是,生态保护修复具有三大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国家林草局积极和金融机构合作沟通,解决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短等问题。
郝雁玲介绍,2015年开始,国家林草局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突破口,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支持林草业的作用,建立与两行的长期合作机制,共同创新贷款长周期、宽限期和低利率的金融产品。截至今年8月,全国共建设储备林6561万亩,其中利用国开行、农发行两行的建设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达到2181万亩,将近占了1/3。从2015年开始,两行累计授信达到2420亿元,实际发放贷款也达到737亿元。
郝雁玲表示,在社会资本参与和金融机构支持的情况下,国家也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比如在造林、种苗、科技支撑、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投入。另外,中央预算内投入造林的可以作为国家储备林的资本金进行投入,通过财政补贴来进行支持。目前除了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不少商业银行也积极参与林草业建设,特别是扩大到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业、基础设施、精准扶贫等领域,开创了绿色金融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