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并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12月31日前,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
1。继续举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重新审核登记完毕(必须为非营利性)、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12月31日前,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
2。学科类转型为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在分类移交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前,对现有存量课时进行消课或退费,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待分类移交完成后,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按照转型后的培训范围进行招生和收费。
3。继续举办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
4。已注销、未递交申报资料或资料不完善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成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