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嫌疑人高某某(男,36岁,河南焦作人)谎称自己是郑州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月薪8000元,利用交友软件结交一些年龄在30-50岁之间,经济条件尚可的离异或者单身女性,了解女性身边是否有干工程的朋友,如果有,就虚构工程项目合同实施诈骗。如果没有,就骗财骗色,盗窃女性的随身钱财物品后将对方拉黑后果断“消失”。
据警方调查,高某某一直保持与多名女性同时交往,警方在其手机记录里发现多条宾馆订房记录,2月14日情人节,高某定了三束鲜花送往不同的地址。高某平时开一辆黑色轿车,自称是公司为其配发的代步工具,实则是交往的一名“女友”的私家车,平日里出入高档会所,以“谈工程”为名骗吃骗喝。经查,除受害人刘女士外,在同一时期内,嫌疑人同时交往的还有5名女性,目前均已并做案处理。
2月16日,嫌疑人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管城分局金岱派出所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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