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可追溯制度,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的监督检查力度。
与此同时,即日起成立了十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排查,对学校食品安全中食材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制作、熟食配送等易出现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进行立整立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排查零遗漏,确保师生饮食零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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