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宝塔中路20号3栋9单元16号门面的湘潭潘多拉聚沙网咖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10000元罚款。
大队消防监督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监督员现场指出了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了拍照取证,同时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受案查处,并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湘潭潘多拉聚沙网咖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处罚。据了解,消防部门将不定期地对上述单位进行回访检查,严防隐患回弹,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讯员 朱亚军 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