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
江苏淮安市淮安区
一小区电梯发生故障
一名群众被困电梯内
翔宇消防救援站接警后
立即出动救援力量
赶往现场实施救援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
立即使用电梯钥匙进行救援
不料电梯门
被热心市民破拆变形
无法正常打开
现场围观群众较多
展开剩余88%电梯被困人员在电梯内
已经三个多小时
满头大汗
救援现场气氛十分紧张
随后救援人员
决定使用液压扩张器
对电梯门进行破拆
经过十五分钟的紧张救援
电梯门被成功打开
被困人员被成功营救出来
但没想到的是
被困人员出来的同时
救援人员发现
被困在电梯里的
竟还有辆电动车
!!!
消防救援人员见状
立即对被困人员
进行批评教育
很多市民为了图方便
会选择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
上楼进行充电
但这也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2021年5月10日,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电梯内一辆电瓶车突然起火,根据监控显示,电梯内有3名男子,一名女子抱着一名婴儿,3秒内火焰瞬间吞噬整个电梯间,多人被烧伤。
同一天(2021年5月10日),安徽合肥,一名男子带电动车电池进电梯,电池突然冒烟起火,电梯内两名男子仓皇逃生,电梯轿厢内部受损。
对于
电动车禁止 进梯入户
这种“老生常谈”的问题
苏苏真是操碎了心
近年来
以下《规定》的陆续出台
也为电动车消防安全
做了一系列规范
电动车消防安全系列规范
注意了!最高可罚1000块钱!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已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第四十七条指出: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第二十八条提到: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
鼓励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
《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中,就明确电动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的问题作了规定。
在修订后的《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进入乘客电梯。并规定“其他乘用人、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等有权劝阻、制止,拒不听从的,还应当及时报告。
同时《条例》第六十条还相应创设法律责任,“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大家一定要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防止电动车成为
爆燃的火球
江苏消防综合网络
来源:江苏消防
发布于:北京市